关于给予张文杰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
张文杰,男,21岁,重庆南川人,建设13-3班员工。
2015年3月8日至今,张文杰多次旷课累积达50学时,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。
为严肃校规校纪,根据《太阳成tyc33455ccwww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规定,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给予张文杰同学记过处分。
此决定。
建筑设计与太阳成tyc33455ccwww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


